日前,《天津市津门老字号认定措置见地》印发,对津门老字号的认定条目、申报经过、动态措置等作出明确法例。
见地明确,津门老字号需欢快品牌创立40年以上,具有中华英才特质和显豁地域文化特征,提供高经济与文化价值的居品、工夫或办事,且在行业内有代表性和凡俗社会招供。所属企业需在天津照章诱骗,领有一致字号或注册商标,主贸易务勾搭野心30年以上,野心情景高超,久联优配无野心特殊或严重失信纪录。
认定职责撤职“自发申报、优中择优、动态措置”原则,每3年开展一次。见地明确老字号标识不得缓慢更动,牌匾需吊挂于主要野心方式,且回绝伪造、冒用。同期设立动态措置机制,对未按时报送材料、违章使用标识等情形,将责令整改;对严重失信、积恶野心等情况,将暂停或收回标识使用权,致使移出名录。
此前已认定的中华老字号自动列入津门老字号名录,原有津门老字号无需再行申报,但需按新规插足按时复核。